■現狀調查
質量問題“剪不斷理還亂”
然而,開發商的以上說辭并不能得到業主的認同。早在5月23日,就有天洋城三期業主在天洋城業主論壇里發帖,質疑天洋城交房過程中存在的幾大問題。與此同時,一些發現房屋質量問題的業主,也開始通過不同方式投訴。
“裝修時發現有兩面承重墻存在扭曲情況,傾斜度均達到20毫米以上。物業不肯提供開發商的聯系方式,后來通過物業輾轉聯系上施工方后,對方給出的維修方案是簡單的‘找平’,但一想到以后每天都要在這樣的房子里居住,就覺得心里很不踏實。”王女士這樣對記者說。為此,王女士暫停新房裝修,幾次三番與施工方進行交涉,但雙方均未就賠償方案和維修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在此過程中,王女士又不斷發現了新的問題:房屋橫梁傾斜,上下誤差達十多毫米;陽臺呈梯形,兩邊寬度誤差也有十多毫米;與鄰居共用的一堵墻存在下凹情況……“每次在電話里談好了賠償方案,等到要簽賠償協議時,對方就推說有事不來了,這種情況發生了好幾次,我也為此特地請了好幾回假,到現在還沒有個最終說法!”王女士抱怨道。
類似的質量問題同樣存在于其他一些三期業主家中。有業主在天洋城業主論壇中圖文并茂地發帖稱,自己買到的房子入戶門與墻體存在34毫米的縫隙;7月21日一場暴雨過后,有家住13號樓頂層的業主發現衛生間和廁所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漏水;14號樓則有業主反映,自家墻面出現大面積滲水……
■律師說法
開發商涉嫌多項違規
一位資深房地產律師向記者透露,項目沒有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就交房,違反了《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規定,購房者有權拒絕辦理收房手續。假如購房者貿然辦理了收房手續,一方面,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會提前轉由購房者承擔;另一方面,《竣工驗收備案表》是政府主管部門在房屋交付前對房屋質量的最后一道監管,在申請辦理備案手續時,需要提交開發商、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等各方簽署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等重要文件。在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情況下交房,則意味著房屋質量存在更大的不合格風險。
開發商要求提前繳納物業費、取暖費、契稅、公共維修基金、抵押登記費等一系列費用并辦理收房手續后,才向購房者發放鑰匙、允許驗房的行為,涉嫌違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規定。開發商無權在法律規定和約定的交房條件之外另外設置交房條件,如開發商提出類似的不合理要求,購房者可拒絕收房,延期交房的情況下,開發商還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至于購房合同中“自出賣人通知買受人之日起,買受人逾期超過30日未交接,視賣受人履行了交付商品房的義務”的有關條款,律師認為,這對購房者顯失公平,購房者可要求變更或撤銷該條款。為減少糾紛,建議購房者在簽署合同時避免簽署此類條款。就本案例而言,假設購房者收房后發現房屋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首先,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政府部門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其次,可要求開發商維修房屋后重新交房;另外,可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并且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必要時,購房者可向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記者接貴云 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