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難題:供給不足與分配不公同時存在
改革開放的革命性意義在于,從根本上改變了那種建立在否定人的利益基礎上的經濟政治模式,而把承認和發展人的利益作為思考問題的基點。這種巨大的進步,帶來廣大民眾民生意識的提升,同時也使許多潛伏的民生問題開始凸顯,新的民生問題也不斷出現。
計劃經濟時代,為快速實現工業化,我國與后工業化國家一樣,選擇了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援城市,從上個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農業以“剪刀差”的方式為工業發展、國家建設貢獻了數千億元,為此付出的代價是:農村經濟基礎薄弱、社會保障滯后,農業的弱質、農民的弱勢成為一本歷史遺留的大賬,歷史性的民生難題在改革開放后日益顯性化、尖銳化。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廣大農民的溫飽問題得以迅速解決,但城鄉分割的二元管理體制長期沒有根本改觀,農民無法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資源,在經濟收入、受教育機會、衛生保健和社會保障等諸多方面的制度供給都大大落后于城市居民,由此擴大了城鄉差距,加重了農民負擔。
有一些民生難題是因改革進程中的某些偏差而出現的。比如高等教育,20世紀90年代開始的高校收費制度改革,減輕了財政負擔,卻使相當多的學生學費負擔超過了家庭經濟能力,一些貧困農家出現了“不吃不喝10年整,供不起一個大學生”的凄涼景象。在住房制度改革上,快速推進市場化的同時忽視了住房保障,“調控聲聲急,房價步步高”,使近10年來“買不起房”成為中國人普遍面臨的一大難題。
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資源,公共財政投入和社會收入分配應當發揮主干作用,但實際上公共財政在城鄉之間存在投入的不均衡,社會收入分配機制更是存在行業、地區、階層之間的巨大不公平。這些都導致了民生問題的不斷加重。
總體來看,改革開放之后的前20年中,我國民生問題廣泛顯現,重要原因在于,經濟改革大步向前而社會建設滯后,改善民生的制度供給不足,此外還有改革帶來的利益分配不公。這也恰恰成為前車之鑒,有力地促進了近10年來民生狀況的空前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