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在自籌重建資金比例達65%的情況下,要順利實現重建目標,是一個怎樣的考驗?
都江堰“山里人”王全回答說,“我沒有花一分錢,就住進別墅了!”因為有成都重災區的聯建政策,“如果沒有聯建政策,10年都修不起這樣的房子!”
2008年6月26日、8月7日,成都市相繼出臺《關于堅持統籌城鄉發展 加快災后農村住房重建的意見》以及《關于加快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創新性地提出了農村住房原址重建、統規自建、統規統建、開發性重建、異地安置和城鎮住房原址自建、聯建、合資合作、異址置換土地重建等多種住房重建模式。
成都充分運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成果,力求在城鄉一體的市場機制平臺上,破解住房重建面臨的資金難題。
運用住房聯建政策,吸引大量的城市居民參與,形成了單戶聯建、多戶聯建、整村聯建、企業聯建等多種方式。全市共有1.6萬戶受災農戶參與農房聯建,吸引社會資金50多億元。
運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將農村住房重建騰出的建設用地,在市域范圍內的城鎮掛鉤使用,獲得的級差地租收益,全部用于農村住房重建。截至目前,已籌集重建資金70億元。
依托農村產權流轉擔保公司,依法流轉集體建設用地,幫助農戶將重建房屋抵押,申請貼息貸款,共計為2.5萬戶發放貸款10.9億元。
著名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周其仁教授評價稱:“級差土地收益”規律是一所偉大的學校,成都的實踐充分認識和利用了這個規律。“錢從哪里來”的問題迎刃而解。
“人往哪里去”仍然要從市場機制平臺尋找答案。在災后重建中深化“三個集中”推進“三化聯動”,提升了產業集約集群發展的水平,推動了災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現代產業體系的形成。
“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需要落實到面對困難、解決問題的政策上,這是真正的執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