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世界杯期間,公安部發布了江蘇“樂天堂”網絡賭球大案。境外賭博公司代理汪天寶開設了5個虛擬賬戶,相關支出的銀行賬號達8萬多個,收付賭資總金額高達36億元!巨額資金往來全部來自于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
警方調查發現了一個清晰的網絡支付流程:“博彩者——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賭球網站”。其中“快錢”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梅某從中獲利1700余萬元。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指出,網上第三方支付公司并非金融機構,做的事卻與金融機構性質類似,但它不會像銀行一樣監管客戶的賬戶資金是否被合法使用,它只管周轉,賺取手續費用。疏于監控,因此很容易被利用進行賭博、洗錢、套現等非法活動,風險巨大。
央行發布的新規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申領牌照,對最近3年內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的,不予批準。“這意味著像‘快錢’這樣的問題機構將被淘汰出局。”
但有關專家也認為,“對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其資金運營、支付方式、技術手段等不斷花樣翻新,提高門檻、實名支付、開具發票等監管要求能解決多少問題,還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