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預算制度和稅收制度,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
第一節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
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完善分稅制。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別是均衡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調減和規范專項轉移支付。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體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制度。
第二節 完善預算管理制度
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完善公共財政預算,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基礎上研究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建立健全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強化預算支出約束和預算執行監督,健全預算公開機制,增強預算透明度。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及國債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政府會計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節 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
按照優化稅制結構、公平稅收負擔、規范分配關系、完善稅權配置的原則,健全稅制體系,加強稅收法制建設。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稅率結構和征稅環節。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機制。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推進資源稅和耕地占用稅改革。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全面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功能,更好地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
第一節 深化金融機構改革
繼續深化國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改革,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強化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提高創新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繼續深化國家開發銀行改革,推動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研究推動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繼續推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促進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規范發展。強化保險機構的創新服務能力和風險內控能力,加強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提高資金運作水平。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
第二節 加快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繼續鼓勵金融創新,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拓寬貨幣市場廣度和深度,增強流動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發審制度市場化改革,規范發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場,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擴大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加快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探索建立國際板市場。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完善發行管理體制,推進債券品種創新和多樣化,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推進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促進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健康發展,規范發展私募基金市場。加強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市場法律法規。繼續推動資產管理、外匯、黃金市場發展。
第三節 完善金融調控機制
優化貨幣政策目標體系,健全貨幣政策決策機制,改善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和環境。構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強金融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建設。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進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拓寬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節 加強金融監管
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健全金融監管機構之間以及與宏觀調控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責任。制定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監管規則,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機構。參與國際金融準則修訂,完善我國金融業穩健標準。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境外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