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利得物流總公司運營總監惲綿說:“這個運輸業我們抵扣了22%的稅金,然后倉儲業是抵扣了26%的稅金。”
德利得物流公司的總監惲綿拿到了一季度子公司的財務報表。2008年,他們第四批申請成功為物流試點企業后,企業外包的運輸和倉儲業務都能抵扣,降低稅金比例達到24%。
記者問:“成為了試點企業之后,我們到底有哪些優惠政策,是否解決了重復納稅的問題呢?”
惲綿回答:“重復納稅的問題基本解決,我們的這個運輸業的。倉儲業的也是減少到大約三分之一左右的數額。其實你別看這個數,這個數挺大,這個數挺大,幾百萬。”
自從2005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了第一批納入試點的物流企業名單以來,歷經5年多的時間,試點企業已接近600家。《關于試點物流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試點企業將承攬的運輸,倉儲業務分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付給其他合作方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這條看似避免重復納稅的重要條款,卻讓試點企業遭遇新的難題。德利得物流總公司運營總監惲綿表示:“營業稅它抵扣的依據是正規的公務類和運輸業發票,還有倉儲的服務業的發票是這個。但是有一部分,我們外包出去的個體工商戶,他們取得正規的這些發票很困難,這個是挺麻煩的。”
惲綿告訴記者,外包給個體運輸戶那一塊占了三分之一的比重。取得發票往往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最終讓企業無法抵扣。而惲綿所在的公司屬于集團性的企業,分別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廣州,目前天津和北京總部都是試點單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因上海和廣州兩處子公司還未審批,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使公司整體優勢無法發揮,所得稅也無法集體繳納。
德利得物流總公司運營總監惲綿說:“集中所得稅統一繳納的這件事情,現在暫時還做不到。區域繳納我們這四個又正好分在三個直轄市和一個省,所以這些就,我們沒有辦法去統一交納所得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