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著力建設廉潔政府
堅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推向深入,堅持有貪必肅、有腐必反,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真正形成不能貪、不敢貪的機制。嚴格履行政府向全社會作出的承諾,加強政風建設,樹立風清氣正、辦實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堅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三十八)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確保國家行政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堅持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堅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提倡艱苦奮斗,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持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監察部、中央編辦、財政部、法制辦、審計署等負責)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不斷降低行政成本。(國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等負責)
(三十九)嚴格履行政府要過緊日子的三項承諾。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國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 (財政部、國管局、外交部負責)
六、全面建設法治政府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現代行政的基本手段。政府各項工作都要尊重、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用法治精神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
(四十)抓緊清理有礙公正、不利于發展、過時的法規條例和管理辦法。該廢除的要廢除,該修改的要修改。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充分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 (法制辦牽頭)
(四十一)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落實軟件正版化長效機制,確保年底前完成市縣級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知識產權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商總局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