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六:加強和完善黨建工作
會議指出,人民法院機關黨建工作要走在各機關黨建工作的前列,各級法院必須注重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建立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機制,積極開展黨員示范崗、黨員責任區和黨員志愿服務活動。要把文化建設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載體,積極評選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廣泛開展主題文化活動,努力推出司法文藝精品,為人民法院的發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要防止就黨建說黨建、就業務說業務,努力發揮黨建工作對法院全局工作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任務七:大力加強干部培訓工作
干部培訓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會議強調,要提高教育培訓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廣網絡視頻教學,提高培訓效率和覆蓋面。要繼續堅持開展3年為周期的全國基層法官輪訓,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庭長培訓。要繼續加大對基層和西部地區法院培訓支持力度,繼續定期組織講師團到西部地區巡回授課。要加快“全國司法人才庫”建設,2018年前培養審判業務專家、專家型法官3000名;加快少數民族地區“雙語”基地建設和審判人才培養,到2020年培養“雙語”審判人才1500名。
任務八: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
會議指出,要把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設成為“公正司法的窗口、聯系群眾的紐帶、干部成長的基地”。針對基層法院“人難進”問題,要繼續開展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針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通過司法資格“考試難”問題,要不斷完善司法考試試點工作。針對基層法院人才“難留住”問題,要堅持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和適當的待遇留人的“三個留人”方針。要繼續在教育培訓、編制分配、職業保障等方面落實傾斜政策。
任務九: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
加強人民陪審工作,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擴大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會議指出,各級法院要進一步做好選任工作,實施“倍增計劃”力爭兩年內將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增至20萬名左右。要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履職能力。要認真落實“隨機抽取”原則,充分體現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廣泛性和民主性。要改進人民陪審員參審機制,確保人民陪審員依法有序參與審判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