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受訪者感覺 “以房養老”不可行,專家意見相反
目前在美國讀研的江帆介紹,“以房養老”在美國實行15年了,有其實施的現實基礎。首先,老年人容易成為“房子富翁,現金窮人”,子女獨立后,有現金養老的需求;其次,國外的房產價值評估和保險金融體系相對健全,排除了人們對風險的擔憂;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美國的房產不算支柱產業,年輕人奮斗個5到7年就可以買下一套,完全沒有必要等著老人遺贈。
“而國內無論從觀念上、硬件上還是配套體系上都不完備,‘以房養老’在現階段只能是適合少數人的養老方式。”江帆說。
雖然調查中多達87.6%的受訪者感覺,以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以房養老”并不可行。但是多位專家對這項養老措施表示了明確的支持態度。
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經濟系博士生陸明濤認為,對于不少人擔心“以房養老”的家庭倫理問題,如果按照國際慣例開征遺產稅后,“以房養老”將成為子女歡迎的養老形式。在一些國家和地區,遺產稅往往是高稅率的,以至于房產對于子女沒有太大的吸引力,而父母將住房反按揭給銀行,將減少子女向父母支付的贍養費用,減輕子女的負擔。從中國的發展趨勢來看,遺產稅開征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以房養老’只是眾多養老模式中的選擇之一,非強制性,也替代不了全面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設。”烏丹星說,是否以房養老是房屋擁有者的權利,不是政府的權利也不是子女的權利。她提出,沒有房子的人不涉及“以房養老”,有錢的人不需要“以房養老”,“以房養老”最適合部分中間夾心階層的老人,他們有住房,但是手頭缺乏現金。有的地方,這部分老人可能有兩三套房,拿出一套來置換現金很合適;還有一部分失獨老人,不涉及財產繼承問題,他們可能更需要這種模式。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養老產業專家周燕珉表示,“以房養老”應該是解決養老問題的一個方向。它的適用范圍是中產階級以上的老人。50后、60后是目前房產的主要所有者,他們將來養老可能并不需要在市中心,就可以把自己位置較好的房子通過置換租給年輕人,自己拿著租金去郊外養老。這樣對雙方都有利,城市也會更加有效地運作。當然在郊外的養老設施一定要適合老人居住,環境、醫療條件、交通要跟上。
93.4%受訪者認為“以房養老”不能代替政府養老
在烏丹星看來,實行“以房養老”關鍵要有頂層設計。首先要完善法律,明確規定什么樣的老人、金融機構和中介可以做這樣的交易,出了問題怎么解決。否則在中國讓一個老人把房子抵押出去是很難的,不是沒有需要,是心里沒底;第二要有市場共識,包括觀念、模式等。年輕人的養老觀念需要轉變,如何處理自己的房子是老人的權利。不孝卻爭房產是最要譴責的。“以房養老”模式需要成熟,比如怎么評估、怎么返款、如何在運作過程中糾錯等,都需要系統、專業化的研發,拿出一套適合絕大多數人的模式,才會慢慢形成共識,老人才會愿意選擇“以房養老”的模式。
周燕珉指出,“以房養老”要設計多種形式供老人選擇。比如,有一些老人不愿意把房賣掉,因為賣房子的錢分給子女后,有子女不愿意養老,老人的保障薄弱了。所以更多老人愿意租賃,就要設計租賃機制,可以由金融機構幫助管理,比如由委托機構裝修一下房子,價值就能提升很多。
“‘以房養老’可以把不動產的價值用活,讓中產階級老人可以通過房子多一種養老選擇。而對于低保、無房等困難老人來說,國家仍要有另外一套保障系統支持。”周燕珉說。
調查中,93.4%的受訪者贊同“以房養老”不能代替政府養老。而對于政府亟需解決的養老問題,30.5%的受訪者首選“破除退休養老雙軌制”;22.5%的受訪者希望“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12.7%的受訪者期待“縮小城鄉養老待遇差距”。
(記者 孫震 王聰聰)
(調查合作伙伴:手機騰訊網《立場》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