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政府工作報告的這一表述,傳遞出這樣的改革信號: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既要適應民生需求,又要兼顧環境友好。
水、電、油、氣、煤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不僅直接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而且體現著國家對于環保的政策導向。資源性產品的價格過高,會影響民眾的生活品質,抬高工業品的生產成本,降低中國制造的競爭力;資源性產品的價格過低,會造成資源浪費,破壞生態環境,擠占后代發展空間。
那么,什么樣的價格才是合理的?如何評估當前的價格是高了還是低了?用什么方式來調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市場化機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三中全會作出的部署,清晰地回答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遵循什么規律的問題,那就是要發揮市場的導向作用,將價格的形成機制交給市場,消除過多人為的、行政性的干預。
自去年以來,我國圍繞資源性產品、促進節能環保推出了一系列價格改革措施。在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改革的同時,對油品質量進行了升級,對油品實行了優質優價政策。汽油國Ⅳ標準已經全面實行,北京、上海和江蘇的一些城市已經提前使用國Ⅴ的汽油,到2017年全國都要用國Ⅴ的汽油和國Ⅴ的柴油。
去年國家發改委還調整了非居民用氣的天然氣價格,2013年的增量氣價格一步調整到位,2012年之前的存量氣價格分3年達到增量氣的價格。現在存量氣的價格為每立方米2元左右,增量氣的價格為每立方米2.95元。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表示,這兩個價格將在3年之后達到一致。
可再生能源加價和環保電價也在去年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從0.8分提到1.5分,這樣國家就可以建立基金去補貼可再生能源;脫硝、脫硫、除塵環保電價政策出臺,促進了節能減排。
在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看來,改革已經起步,但還沒有達到目標。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曹湘洪認為,中國資源性產品當前的價格還沒有向社會傳遞出資源緊缺、能源供應不足的信號。而且,中國較低的能源價格實際上還補貼了國際市場。由于能源成本低,出口產品中很多是初級產品和高耗能產品。
從近年來的改革措施可以看出,中央對于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有著明確的思路:煤炭在完全市場化之后,需要完善煤炭流通格局,減少在貿易環節的行政干預和政府管制。目前,煤炭在告別黃金十年后,以推進稅費綜合改革最為急迫。
電價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形成“管中間、放兩頭”的價格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