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領域的價格改革則需要與行業改革同步,促進天然氣管網公平接入和開放,推動完善油氣價格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推動油氣勘探、開發、進口等環節的市場化改革。
此外,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的“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這意味著,作為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措施,居民階梯價格制度有望在水、氣領域全面推廣。
早在2012年7月1日居民階梯電價已在全國(除新疆、西藏之外)全面實施。按照安排,水、氣領域的階梯價格改革即將推進。在這項改革過程中,既保證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價格的相對穩定;對超過基本需求的資源消耗,則以高價格抑制過度消費,體現市場調節作用。
從已有的經驗來看,階梯水價、電價、氣價的做法,已在世界范圍實施,歐盟各國最高水價和最低水價相差近5倍,日本水價相當于紐約的3.25倍;且同一國家不同地區之間水價也有差異。這種做法的好處在于,既保障了民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又抑制了高耗能高浪費的消費行為,也能讓民眾切實參與到節約資源的行動中來。
改革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還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這樣一個話題:是否開放資源性產品領域的社會投資,如何監管多種形式的投資者,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什么。
當前,資源性產品的開發投資絕大部分由國有企業主導,這種格局雖然在促進社會公平、保障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逐漸暴露出效率低下、利益固化、競爭不足、活力欠缺的諸多問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放開資源性產品投資門檻,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思想指導下,破解“玻璃門”的舉措已經在全社會形成共識。在資源性產品領域,最為“保守”的油氣產業也開始破冰:2月19日,中石化通過議案,同意在對銷售業務板塊現有資產、負債進行審計、評估基礎上進行重組,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參股,實現混合所有制經營。中石油的改革方案也正在進行,擬將油氣開采領域對外開放,引入社會資本。而在煤、電等領域,早已為社會資本打開大門。相對而言,水比較特殊,更多的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性國企掌控,但在2015年水資源費調整到位的改革路線圖引導下,社會資本的加速進入也被外界所看好。
在民營資本與國有資本齊頭并進的大趨勢之下,對政府的監管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到一視同仁,如何打破行政壟斷,如何從事前監管轉向事中和事后監管,這些都亟待從政府本身的改革上找到答案。
李克強總理在兩會閉幕后舉行的記者會上再次強調,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政府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不該管的不管,該管的要管好。
完善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既要讓市場順利傳遞價格的信號,又要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既要防止價格大起大落影響民眾的幸福感和經濟的平穩發展,又要重視環境的承載力給子孫后代留下青山綠水和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