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11條措施
◎力爭今年貸款增速比GDP增速高5個百分點
◎力爭今年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幅高于20%
◎繼續推進“金融服務不出村工程”建設
◎爭取在平潭新設閩臺合資股份制商業銀行
◎建設泉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
近日,為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功能作用,省政府出臺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11條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
1.加大實體經濟信貸投入。
認真落實省政府與各總行、總部及集團公司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努力向上爭取“海西專項信貸規?!?、新增信貸規模、總行直貸項目或單列信貸指標和相關政策。
大力拓展資產轉讓、行內銀團、海外代付等業務,綜合運用“信貸+租賃”、“信貸+產業基金”、“信貸+信托”等融資方式,拓寬表內外融資渠道。
積極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投入,力爭2012年全省各項貸款增速比GDP增速高出5個百分點、比全國平均增速高出2個百分點,銀行業通過表外業務等融資方式募集資金不低于500億元。
2.擴大實體經濟直接融資規模。
積極推動我省特色產業、新興產業、文化產業以及科技型、創新型、農業龍頭型等各類上市后備企業首發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優化重組,推動具備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再融資。
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提高海峽產業和省級創業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抓緊組建總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中央財政參股的創投基金發展。
推動福州、廈門、泉州高新園區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首批擴大試點范圍。積極幫助有關企業解決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所需的增信、擔保等問題,并給予專項資金扶持。
2012年,力爭全省首發上市和再融資規模達200億元以上,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量超過上年。
3.加強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加強中小微企業專營服務機構建設,對小微企業實行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入。
開辟中小微企業貸款審批綠色通道,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簡約化的貸款審批流程。
推動建立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風險池”,為無法提供足額有效抵押物或擔保的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支持。將2012年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至3%。
對月度或季度小微企業貸款增加較多的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機構,適度調增信貸規模,2012年力爭實現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幅高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