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知識大講堂》第六講: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
羅平漢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教授)
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標志著新民主主義社會制度在全國范圍的建立。1952年秋,黨的領導人根據當時的情況和和黨預定的社會主義目標,開始醞釀過渡時期總路線。1953年秋,過渡時期總路線正式提出,由此開始了大規模的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中國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的轉變。
一、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基本特征
關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政治制度,當時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在其序言中規定:“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政權,而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在其總綱中,又作了這樣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就對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作了明確的表述。《共同綱領》中并沒有任何“中國共產黨領導”這樣的文字,但它在總綱中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實際上用另外一種方式規定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
新中國成立之初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從一定意義上講是一個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民主聯合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副主席共7人,其中非中共人士3人,分別是宋慶齡、李濟深和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56人,其中非中共人士27人。在隨后組建的政務院及其所屬機關的負責人中,政務院副總理共4人,其中非中共人士兩人,即郭沫若和黃炎培;各部、委、署主官中,非中共人士超過三分之一。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亦由非中共人士沈鈞儒擔任。中央人民政府的這種格局,一直維持到1954年一屆人大的召開。
對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經濟制度,《共同綱領》作了這樣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國家應在經營范圍、原料供給、銷售市場、勞動條件、技術設備、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調劑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新民主民主主義社會經濟上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多種經濟成份共存在。以過渡時期總路線正式提出前的1952年為例,各種所有制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分別是:國營經濟占19.1%,合作社經濟占1.5%,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占0.7%,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占6.9%,個體經濟占71.8%。
在新民主主義經濟中,國營經濟數量雖不占優勢,但它處于領導地位并顯日益壯大之勢。對于國營經濟的領導地位,《共同綱領》明確規定:“國營經濟為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凡屬有關國家經濟命脈和足以操縱國民生計的事業,均應由國家統一經營。凡屬國有的資源和企業,均為全體人民的公共財產,為人民共和國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主要物質基礎和整個社會經濟的領導力量。”從1949年至1952年,國營經濟發展迅速。1949年國營工業的總產值為36.8億元,1952年達到了142.6億元,增長了387.5%。國營商業機構1950年的批發和零售額分別占全國的23.2%和8.3%,1952年則上升到60.5%和19.1%。
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是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重要經濟成份,1949年至1952年其總量也是顯增長的趨勢,但由于國營經濟的快速增長,它在國民經濟的比重則顯下降之勢。在1951年之前,私營工業在全部工業總產值中超過了50%,即1949年63.3%,1950年51.8%,1951年50.1%,而1952年下降到了39%。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由此在廣大的新解放區進行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老解放區此前已完成了土改)。土地改革之后,農村經濟體制仍基本上是個體農民所有制。這不單體現在生產方式上是農民以家庭為生產單位,更為重要的是農民對于土地具有所有權,以及附隨所有權而產生的土地處置權。《共同綱領》第二十七條規定:“凡已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保護農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條亦規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發給土地所有證,并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土地的權利。”即就是說,在新民主主義社會里,農民依法具有土地所有權以及土地的處置權,土地的買賣是合法的。
對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文化,《共同綱領》規定得比較簡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應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國家建設人才、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主要任務。”
新民主主義社會在文化體制上一個明顯的特征,是多種所有制共同存在的文化產業格局。據1950年3月底的統計,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濟南、武漢、廣州、長沙、西安、重慶等11個大城市,出版及販賣書店共計1057家。其中自行出版書刊者269家,計公營19家(包含新華書店總分店6家),公私合營6家,私營244家。專營販賣的書店788家,計公營16家,公私合營7家,私營765家。1950年1月至12月,全國共被版圖書7049種,其中私營3681種,占52.3%。全年共有定期刊物295種,其中私營113種,占38.3%。又據1950年3月的統計,全國共有私營報紙58家,私營廣播電臺34座。建國之初,國營的電影制片廠只有東北、北京、上海三家,而私營電影公司則有十幾家,其中有一定制片能力的主要有昆侖、文華、大同、國泰等影業公司。
在新中國成立的頭三年,中國共產黨人基本上是老老實實、不折不扣地按照《共同綱領》來建設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由于認真執行了新民主主義的各項政策,中國人民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提高了生活水平。這三年,是中國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的三年,是中國人民意氣風發的三年,也是中國社會面貌得到徹底改觀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