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進一步豐富擴大就業的金融政策
為擴大就業,在未來10年尤其是未來5年內,我國應采取如下兩個方面的金融政策。
(一)加強小額貸款政策的運用
以創業帶動就業是擴大就業的重要途徑,通過小額信貸鼓勵創業則是政府擴大就業的重要金融政策之一。
1、要特別注重對下崗失業人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的小額信貸
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其中的“4050”人員,多數是因為自身技能無法適應企業用工需求而下崗失業。他們的下崗失業,是我國國企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是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必須付出的代價。國家一方面要積極幫助他們接受職業培訓以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另一方面也要積極鼓勵其進行靈活就業,鼓勵他們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對于后者來說,小額信貸支持特別重要。
大學生雖然社會閱歷不足,但是年輕、有沖勁、擁有較多的人力資本。促進大學生創業,不僅是幫助大學生實現就業的有效辦法,而且是保持整個民族生機與活力的重要途徑。但是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率一直很低,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渠道狹窄。積極向大學生開展小額貸款業務,能夠有效拓展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資金來源渠道,是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重要手段。
返鄉農民工群體是農民中眼界較寬、視野較廣、閱歷較多的群體,他們在外出務工的過程中,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信息,具有很強的自主創業的潛力。通過提供小額貸款,可以為其提供啟動資金,同時有效幫助其分散風險,從而有效促進其創業。
2、注重對銀行開展小額信貸業務的激勵
為激勵金融機構開展小額貸款業務,政府可以考慮如下辦法:一是完善成本補償機制,對每一筆小額貸款,國家都對銀行給予一定的成本補償,以增大金融機構的利潤空間。二是完善代位清償機制,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扶持力度,對于借款人因為經營狀況不好而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以及還款意愿不強而逃避還款責任的情況,應做好代位清償工作。三是創新經營方式,進一步推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聯動機制建設工作。
(二)加大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的金融扶助力度
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三者不是同一個概念,但是卻存在很大的交叉,其共同點是吸納就業的能力強。
勞動密集型產業對資本和技術的依賴程度低,對勞動力的依賴程度強,天然具有吸納就業的優勢;而且,勞動密集型產業適應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但整體素質不高、勞動力價格相對便宜的特點。需要注意的是,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與我國產業結構升級是相輔相成,只要能通過采用先進技術、提高勞動者素質等辦法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實現粗放型向集約型的發展,這種升級就是成功的。同時,在產業升級的過程中,必然伴隨勞動力素質無法及時跟進的情況,而勞動密集型產業特別是其中的服務業則能有效消化這些不能跟進或者暫時沒有跟進的勞動力。
近年來,我國第三產業吸納就業人員的能力提高很快,但有很大的提升空間。1998—2007年,我國第三產業吸納就業人員從1.89億增加到2.49億,占全部就業人員的比重從26.7%增加到32.4%;但是從國際比較來看,2005年,第三產業吸納就業人員占就業人員的比重,美國為77.8%,加拿大為75.3%,日本為66.4%,巴西為57.9%,中國僅為31.4%。
據統計,2007年我國約有800多萬家中小企業,解決了75%以上的城鎮新增就業人口的就業問題。但融資難,卻是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
顯然,通過加大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的金融扶助力度,可以有效擴大就業。建議采取如下具體辦法:完善金融扶助體系,使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都能明確方向、找準市場定位;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滿足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多元化、多層次的需要;對商業銀行面向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業務給予一定的補貼,或給予存款準備金、資本金等方面優惠政策;適度放開民間金融市場,鼓勵民間資金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的發展。
還可以采取如下辦法:加快產權交易市場建設,降低中小企業抵押、變現的能力;完善擔保機制,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減小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完善中小企業板市場,適當放寬股票上市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