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時候,出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那個時候女職工在全國的人數有多少呢?5036萬。一轉眼24年的時間過去了,現在2012年出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現在的女職工人數已經超過了一個億,是10200萬,占職工總數已經達到了42.7%。而且這其中顯然很大的增量部分是女農民工已經占女職工總數的37%。跟24年前相比較,我們這個新的特別規定有進步的地方,那是一定的,因為在時代在進步,也有了一些新的需求,但是從某些條款來看,也看到了一些妥協,甚至被別人認為是退步的地方,其實要用退步來理解的話,恐怕是不正確的,因為這是對現實的某種尊重,但是也有一些無奈,這存在著一種必須的妥協。這種妥協因為一方面要保護權益,另外一方面得讓人有工作,否則找工作變得更難。
針對這一點,接下來連線的是中國女子學院副院長、法學教授李明舜,參與到了特別規定的整個起草過程,李教授,你好。
李明舜 中華女子學院副院長、法學教授:
你好。
白巖松:
我知道其實這個特別規定在起草的過程當中,大家相當熱議的是女性生理期的時候也會考慮假期,但是后來沒有了,這是不是也是一種妥協,考慮它的就業權的問題?
李明舜:
實際上任何一個權利的實現都脫離不了經濟社會的條件,女職工的保護應該適度保護,不僅有利于保障女職工的身心健康,而且有助于她的全面發展,如果過度保護,就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白巖松:
李教授,從具體的細節上來看,我們是否可以判斷,現在在保證人權,涉及到婦女權益的時候,就業權還是要高于很多權利的?
李明舜:
勞動是財富之源,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權本身就是人權之一,對就業權保護,只有就業了,才能夠成為女職工,如果把這個前提失掉了,那么對她的很多保護成了空談了。
白巖松:
大家接受嗎?會不會有一種無奈的心情?
李明舜:
實際上任何法律的形成都是各種利益博弈的結果,在這個里面既有妥協的因素,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進步還是明顯的。
白巖松:
在這個階段還有這樣的問題,我們看到了對女性權益的保護,單位的權益,最近有人說特別規定上明確規定了,婦女在產前擁有15天假期,但是現在由于咱們國家獨生子女,很多產前的時候,恨不得提前半年就已經開始保胎了,不斷地能開出假條來,弄得單位也沒辦法,這一點在將來又怎么辦呢?
李明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