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的其他官方微博也相繼介入。11日9時33分,蕪湖市互聯網宣傳管理辦公室官方微博“蕪湖發布”發布微博,表示蕪湖市婦聯已介入此事。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政府官方微博“魅力鏡湖”則發微博感謝爆料的網民,并發布事件調查的最新進展。
在輿情應對的黃金24小時里,包括蕪湖公安機關及時的舉措和公開的回應贏得了不少加分。10日當晚起就一直關注此事的作家陳嵐在微博中表揚蕪湖警方反應迅速,稱其“耐心誠懇,工作作風細致”。
團蕪湖市委辦公室主任袁東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找到女孩后的第一時間,團市委就派工作人員前去探望,并了解情況。
7月12日中午11時23分,“蕪湖發布”發出了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公告。公告稱,女孩6歲,現在的父親是她的繼父,9日晚女孩生母因為孩子教育問題向丈夫傾訴,隨后父親對女孩實施了粗暴的行為。經法醫部門鑒定,女童的傷害程度為輕微傷。公安部門根據《治安管理法》對施虐的女童父親作出行政拘留十日,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公告還表示,婦聯、團委、派出所、社區等單位組成的幫教小組將長期關注這名女孩的成長和這個家庭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