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在社區建立監護監督系統
前述報告還認為,缺少專門部門負責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對于此類案件,目前我國采取的是協調聯動工作機制,但多部門參與的家庭暴力干預機制還十分不完善。
目前,各級婦聯積極在開展家庭暴力的預防工作,但一個未成年人受暴案件涉及公安、民政、衛生、教育、婦聯等多個部門,婦聯是協調部門,不具有執法權,因此協調其他部門難度大。作家陳嵐亦在微博中表示,歷次虐童事件都是熱點一過,孩子就杳無音信,“孩子依舊回到傷害他的家庭”。
對于如何建立起長期有效的機制來保護未成年人免于家庭暴力,張雪梅給出的建議是在社區層面建立監護監督系統。“在社區設立監督投訴平臺,建立專門的兒童工作社工作為專門力量”,她還建議,在此基礎上,對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進行監督和指導,發現和報告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情況,并跟蹤受暴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權利狀況,配合行政干預和司法干預。
這一觀點得到了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蔣月娥的認同。
在7月11日開展的“關注女童安全,保護兒童權益”座談會上,蔣月娥認為需要確立警察、醫生、教師等特定行業對家庭暴力的發現報告義務。
同時,她還建議修改完善國家監護制度,授權有關部門對監護人的監護能力進行評估和監督,完善監護權轉移、臨時監護等具體制度和程序,使國家承擔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