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賠償兩套方案任選一
昨天,海航提出兩套補償方案,一是內艙游客可選擇一張免費的海娜號郵輪船票,二是海航旅業根據游客艙房類型的不同,給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人民幣經濟補償,以彌補因為行程變更造成的損失。兩套方案游客任選其一。
海航郵輪游艇公司董事長韓錄海介紹,海航計劃分兩批次,一共出動八架飛機將滯留旅客全部接回。但由于受到航權及時刻的影響,第一架航班昨天10時許才起飛。在昨天接機現場,韓錄海再次向返回的滯留旅客代表表達了歉意。
韓錄海表示,海航計劃昨天將所有旅客全部接回國內,但是由于有些旅客還有自己的要求,也許會坐船回國,另外濟州國際機場晚上10時以后宵禁,所以海航昨天無法如期按計劃將旅客全部接回,今天將繼續安排飛機前往接滯留旅客。
據記者了解,雖然海航給出了兩種補償方案,但是仍有部分旅客不太滿意。韓錄海并沒有透露這部分旅客的具體要求,但表示將繼續與旅客溝通。
任何商業糾紛都不能劫持消費者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任何商業糾紛都不能劫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包括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等合法權益均受到損害。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主張權利,要求經營者履行約定,賠償損失。”
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洪積認為,游客因無法繼續旅游,不能按時回國導致的損失可向旅行社索賠。“旅行社的違約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擔的只是違約責任,而侵權責任是由海航承擔。”因此,游客維權可同時起訴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賠償。
海航表示,沙鋼船務在管轄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通過濟州法院扣留“海娜號”郵輪,導致中國游客的人身自由受限,觸犯中國法律,韓國法院在沒有管轄權、沒有扣船依據情況下,僅憑一紙保函,對非涉案船只乃至非涉案當事人旗下資產強行進行扣押,嚴重侵犯中國公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