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春江說,當病人被送進精神病院時,醫院就負起了監護病人的責任。這種監護權過渡后,醫護人員的權益并沒有相應得到特殊的保護,怎么辦?
令他失望的是,這一點在《精神衛生法》草案中并沒有被關注。
面對精神衛生防治日益艱巨的現實,呂春江贊成的解決之道是:將精神病人的治療和康復分離,精神病醫院負責精神病人的治療,社區、鄉鎮康復中心負責病人的康復。精神病人發病時,送往精神病院救治;病情穩定后,再送回康復中心。
呂春江期待的設計是,精神病醫院由財政全額撥款支持,不再依靠精神病人養活;病人出院后的康復、維持治療費用,則由病人家庭出錢。
這種設想的理由是,當精神病人發病時,不僅危害自身或其家庭,還會對他人、社會造成危害;對嚴重精神病人的救治,不僅對精神病人有好處,也對整個社會有好處。
這方面的轉變正在進行中。邵陽市精神病醫院被納入國家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中,獲得國家財政投入2400萬元,新建一座門診醫技大樓和一座綜合住院大樓。
這是這所醫院獲得的最大一筆財政投入。
在醫院的北側,新樓已經動工,將在明年建好。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