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揮政府帶動作用,引領社會資金投入節能環保工程建設
(一)加強節能技術改造。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方式,推動企業實施鍋爐(窯爐)和換熱設備等重點用能裝備節能改造,全面推動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交通運輸節能、綠色照明、流通零售領域節能等節能重點工程,提高傳統行業的工程技術節能能力,加快節能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數據中心節能改造,降低數據中心、超算中心服務器、大型計算機冷卻耗能。
(二)實施污染治理重點工程。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開展多污染物協同防治,督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加大投入,積極采用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快脫硫脫硝除塵改造,煉油行業加快工藝技術改造,提高油品標準,限期淘汰黃標車、老舊汽車。啟動實施安全飲水、地表水保護、地下水保護、海洋保護等清潔水行動,加快重點流域、清水廊道、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重點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推動重點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實施土壤環境保護工程,以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選擇典型區域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力度,支持企業采用源頭減量、減毒、減排以及過程控制等先進成熟清潔生產技術,實施汞污染削減、鉛污染削減、高毒農藥替代工程。
(三)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引導企業和地方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園區(開發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各類園區建設廢物交換利用、能量分質梯級利用、水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公共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實現園區內項目、企業、產業有效組合和循環鏈接,打造園區的“升級版”。推動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提高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基本實現“零排放”。
(四)加快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地方政府和企業投入為主,中央財政適當支持,加快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地下工程建設,推進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城市垃圾處理新出路,實施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廢棄物示范工程。到2015年,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具備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城鎮污水處理規模達到2億立方米/日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87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加強城鎮園林綠化建設,提升城鎮綠地功能,降減熱島效應。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
(五)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城鎮新建建筑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超過20%;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動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面實行供熱按戶計量;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實施供熱管網改造2萬公里;在各級機關和教科文衛系統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2000家,完成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帶動綠色建筑建設改造投資和相關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推動建筑工業化。積極推進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擴大新能源產業國內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