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目標”:長效機制何時能建立?
近幾年的房地產調控比較注重“目標管理”,許多城市都按要求提出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但相對寬泛,比如“基本穩定”“保持穩定”等。即便如此,完成目標形勢依然嚴峻。
“前期漲得太快,擔心后期房價‘收不住’?!标悋鴱娬f,“出于年度調控目標的考慮,一些城市不得已進行調控升級?!必斀浽u論員馬光遠則表示,臨近年底,如果調控從嚴僅僅是為了給統計數字一個交代,那就是在“作秀”。一些“突擊式”的調控只會加劇供需矛盾??刂苾r格應該自始至終,不應等到年底才發力。
記者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中介機構走訪時了解到,不少“剛需”購房者的觀望情緒再度出現。業內擔憂,年底收緊政策恐怕會造成需求的積壓。
從歷次樓市調控的效果來看,觀望持續一段時間后,市場很快會回暖。不少購房者擔心:“這次觀望又會持續多久呢?”一味地“堵”已經很難解決房地產市場的“頑疾”,對樓市的應對之策應有更長遠的考量。
“市場已經到了亟須出臺長效機制的時期?!睆埓髠ケ硎荆斍靶姓{控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房價依然上漲有可能導致民眾對政策預期的信心不足。強調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是要加強對市場手段的注重,要讓市場規律發揮更大的作用。
業內人士建議,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并不斷增加協調性與針對性。比如,信貸手段應堅持體現差別化,支持剛需,限制投機;在房價上漲明顯的城市,應加快采取增加住宅用地供應,緩解供求矛盾;同時,政府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盡快完善有關房地產的稅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