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大選舉產生的中央監察委員會由10人組成。圖為五大會場。
1927年5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紀律檢查機構。中央監察委員會的產生,是黨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大創新,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監察委員會由10人組成。王荷波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楊匏安當選為副主席,許白昊、張佐臣、劉峻山、周振聲、蔡以忱當選為中央監委委員,楊培森、蕭石月、阮嘯仙當選為中央監委候補委員。
新修訂的黨章中專門增設了“黨的監察委員會”一章,對中央和省監察委員會產生的方式、職責權限范圍以及工作運行機制都作了詳細的規定。黨章規定:“為鞏固黨的一致及權威起見,在全國代表大會及省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及省監察委員會”,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還負責討論和批準中央監察委員會的報告、人數、改選等工作,“中央及省監察委員,不得以中央委員及省委員兼任”。
這個監察委員會實際上是我們黨的第一個專門的監察機構。它不是黨內的工作部門,它是由黨代會選舉產生的,所以具有非常大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