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征稅
售二手房或從重征個稅
規定
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個人售房在計征稅款時,納稅人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和其他完整準確稅費憑證的,稅務部門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查詢相關信息資料,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征收方式和應征稅款。
打擊陰陽合同防止偷稅
對漲價過快的項目稅收清算和稽查,明顯針對目前以通州為代表暴漲商品房項目,對提價行為將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后一點則是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陰陽合同問題,以前售房者可能通過這種辦法,降低應繳納的稅費。現在,通過資料的查詢,很難避免偷稅,可能會影響目前很多指導價格過低的二手房交易。
地稅將出操作實施細則
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新政主要是為調整二手房銷售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我國規定,對于二手房銷售方,按該房屋(銷售款-原購房款)×20%,計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款。同時,我國也規定,對于二手房銷售方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或因年代久遠忘記房屋原值等情況,可對二手房銷售方,按銷售全款征收1%至3%的個人所得稅。此前,本市出于盤活二手房市場,活躍交易,增加房源,刺激經濟發展等因素,選擇按較低的1%稅率對房屋銷售全款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昨天出臺的新規定,市地稅局這位相關負責人認為,這意味著今后本市將取消按較低的1%稅率對房屋銷售全款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轉而執行第一個征稅政策。據此,以某人60萬元購房后,100萬元賣出為例。如按1%稅率對房屋銷售全款征收個人所得稅,其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只有1萬元。而按房屋的(銷售款-原購房款)×20%,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款為(100萬-60萬)×20%,其需繳個稅高達8萬元。
因此,新政的實施,預計將會起到降低二手房銷售者收益額的作用,從而可從根本上抑制炒房者的積極性,并有利于逐步降低本市的房屋價格水平。
據介紹,針對本市推出的新政策,預計市地稅局還將在近期推出易于操作的實施細則。
-其他規定
房源三日內全公開
【規定】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3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解讀】“國十條”要求,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后,需在10天內公布所有房源。北京執行更嚴格的3天時限,且需以申報價格出售。如申報價格脫離現實,將不能被批準。全部房指的是所有房屋,不可以是一棟、一個單元,價格也要落實到每一戶,每一套房屋的價格是多少錢,都必須讓購房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