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
(7)穩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3年年底前出臺工作方案,部署開展行政職權清理和職能轉變工作;2014年上半年,完成對省政府各部門行政職權的全面梳理,形成政府職能轉變方案,明確2014-2017年改革任務和措施;2015年,形成政府機關權責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出臺配套政策,2013年12月在省本級和珠三角地區推行,2014年2月在全省范圍內實施,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朱小丹同志負責,省編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參與辦理)
(8)推動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按照《推動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規劃綱要(2012-2014年)》和《廣東省推動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行動計劃》的工作進度要求,推動出臺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重點推動在金融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社會公共服務、科技文化等領域爭取更多先行先試政策,2014年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繼續推動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重點合作平臺建設,加快落實國家批復規劃中的相關政策,面向港澳量身定做政策、項目和措施。以社會民生領域合作為新亮點,推動在高等教育、醫療機構、職業培訓、環境治理等方面形成標志性合作項目,發揮項目帶動示范效應,促進區域全面融合。(招玉芳、陳云賢、林少春同志負責,省港澳辦牽頭,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金融辦參與辦理)
(9)加快申建粵港澳自由貿易區。會同商務部共同制定申報粵港澳自由貿易區總體方案并盡快上報國務院,研究制訂負面清單,啟動自貿園區管理架構制定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法律調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實施或暫停實施的有關法律法規條款及相關規定清單。密切與港澳溝通,加強與國家各部委協調聯系,努力爭取最大支持。(招玉芳同志負責,省外經貿廳牽頭,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港澳辦、省法制辦參與辦理)
3.堅決維護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10)大力推動法治社會建設。以依法執政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重點,全面實施《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建立涉法涉訴信訪的單獨處理機制,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引入法治化軌道。深入開展信訪條例立法調研,2014年制定出臺廣東省信訪條例。全面完成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確定的配套制度建設任務,2014年全省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目標。(馬興瑞、李春生同志負責,省依法治省辦牽頭,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參與辦理)
(三)著力整改“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方面的問題,做到一風一風地堅持查、一風一風地堅決改。把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思想問題結合起來,與提高群眾工作能力結合起來,進一步深挖形成“四風”問題的思想根源,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