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5)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2013年底出臺我省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認真總結各地各部門在轉變辦案思路、壓縮辦案周期和“抓早抓小”等方面的經驗,提高及時發現和揭露腐敗的能力,加強反腐敗形勢分析研判,探索腐敗案件發生特點和規律,在“一案雙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以懲促治、以案治本。堅決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以懲治腐敗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黃先耀同志負責,省紀委牽頭辦理)
(6)下大力氣解決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出臺并嚴格執行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等通知。2013年底再通報一批收受“紅包”、禮金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典型案例。2014年第一季度,研究制定規范財務管理監管辦法,徹底清理“小金庫”,切斷公款送禮的經費來源。2014年開展違規收取潤筆費、顧問費、報道費等問題的自查自糾和對領導干部及其家屬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問題的專項清理行動。(黃先耀同志負責,省紀委牽頭辦理)
(7)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2014年上半年,完成省管干部個人報告有關事項的匯總分析工作;2014年年底前,將領導干部報告事項匯總分析延伸到市管干部。(李玉妹同志負責,省委組織部牽頭,省紀委參與辦理)
(8)探索開展一把手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德述廉工作。按照《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和同級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德述廉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在省、市、縣(市、區)三級全面開展述責述德述廉工作。(黃先耀同志負責,省紀委牽頭辦理)
(五)集中抓好專項整治堅持邊學邊查邊改,把專項整治作為整改落實的重要舉措,不折不扣地落實好中央確定的專項整治任務,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以重點突破加快推動作風整體好轉。繼續抓好此前已啟動的整治違規修建樓堂館所,整治公款出國旅游,整治節慶、論壇、展會活動過多過濫,整治“小金庫”、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清退會員卡等五個專項行動。按照《廣東省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要求,抓緊部署實施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規模,嚴格控制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整治領導干部多占住房,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格公務接待標準,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和嚴格公車經費支出,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等十個專項行動。
(六)切實加強建章立制深入分析研究產生“四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按照體現群眾意愿、體現改進作風、體現提高效率、體現工作規律的要求,以辯證唯物主義態度和改革創新精神抓緊建立健全反對“四風”、改進作風的各項規章制度,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按照《廣東省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制度建設計劃》要求,結合實際,對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規范性、制度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集中梳理,列出清單,認真做好廢、改、立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考評體系,完善規范各類會議、文件、簡報、評比達標表彰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以及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服務行業履職盡責的相關制度規定,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和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完善公務接待制度,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立完善樓堂館所建設管理制度,完善“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和公開制度,建立健全節慶、論壇、展會、體育運動會和招商引資活動等管理規定。切實加大制度執行力度。省委將把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制度執行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剛性約束,確保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