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白重恩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采訪時也認為,資本的價格,即利率,是造成分配不合理的因素之一,應該讓它更貼近市場的調控。
而至于勞動力價格,白重恩不主張人為干預,不主張通過行政手段來改變工資,而應讓價格由市場決定。
另一方面,消除政府長期對于資源要素價格的管制,進行資源要素價格改革,對于調節(jié)收入分配亦至關重要。
張斌認為,改革資源要素價格管制局面,某種程度上和“打破壟斷”是同一層含義。與商品市場的發(fā)育相比,中國重要的資源能源要素仍由政府配置,水、電、氣、能源等高利潤行業(yè)基本被壟斷部門即國企把持,這無疑不利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推進。
在政府定價和國企壟斷下,資源的行政性配置扭曲了供求關系,而且對收入分配格局產生了逆向分配的效果。例如,政府用財政收入補貼石油生產企業(yè),受益者是石油企業(yè)和車主,客觀造成窮人補貼富人,擴大了收入分配差距。
從更深層次看,人為壓低資源能源價格,放縱了粗放型增長方式,這對于急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中國經濟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鄭功成提醒,價格改革調整的主導應該是市場,而政府應該在基本民生方面有相應干預措施,比如對低收入者的補貼,補貼的對象是消費者、供應方和流通環(huán)節(jié)。
具體行動中,國家發(fā)改委正積極研究在資源價格和環(huán)保收費改革中建立價調基金,用以補貼低收入群體,比如給予煤氣、電力、自來水等一定額度的免費供應。(國家財經周刊記者王露劉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