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匯出增長由快轉穩,積累了大量未分配利潤和已分配未匯出利潤。在國內經濟增長前景良好的宏觀經濟背景下,外商來華投資獲得穩定且豐厚的收益。2001-2010年,外商投資企業累計利潤匯出2617億美元,占來華直接投資存量的22%,年均增長30%。其中,2002-2007年年均增長36%,國際金融危機爆發的2008-2010年轉為年均增長6%,利潤匯出增長勢頭放緩。另據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數據顯示,2009年末,外商投資企業外方留存利潤為1708億美元,比上年增長45%。這顯示外國投資者在國際金融動蕩中,仍繼續看好中國市場前景。
2.對外直接投資(ODI)
在過去十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大背景下,投資中現匯出資和購匯比例上升較快。2001-2010年,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中,現匯出資的比例平均為55%,2010年為64%,較2007年的低點高24個百分點。同期,現匯出資中的購匯比例平均為51%,2010年為62%,較2006年的低點高30個百分點。這反映了我改革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支持企業“走出去”的積極成果。
價格因素制約了對外直接投資分流外匯的效果。盡管隨著匯兌限制的放松,近年來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用匯和購匯規模均出現了較大增長。但在人民幣升值預期和本外幣負利差情況下,境內投資主體現匯出資的一半左右仍使用境內外外匯貸款。據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10年末,境內銀行對境外貸款余額1175億美元,其中就包括了部分此類投資用匯。而境內外匯貸款的資金來源又主要是銀行減少其他形式的境外資產運用或從央行獲得外匯流動性(詳見下文“銀行部門”的分析)。此外,一些對外直接投資屬于返程投資或者空殼公司性質,隨后會帶來更多資金以借款或者直接投資的形式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