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改良廣州水路系統
中國南部最重要之水路系統,為廣州系統。除此以外皆不甚重要,將于論各商埠時附述之。論廣州水路系統,吾將分之為下四項:
甲 廣州河汊。
乙 西江。
丙 北江。
丁 東江。
甲 廣州河汊
吾人論廣州河汊之改良,須從三觀察點以立議:第一,防止水災問題;第二,航行問題;第三,填筑新地問題。每一問題皆能加影響于他二者,故解決其一,即亦有裨于其他也。
第一
防止水災問題近年水災頻頻發生,于廣州附近人民實為巨害,其喪失生命以千計,財產以百萬計。受害最甚者,為廣州與蘆包間,其地恰在廣州河汊之直北。吾以為此不幸之點,實因西南下游北江正流之淤塞而成。以此之故,北江須經由三水之短河道,以入西江,借為出路;同時又經由兩小溪流,一自西南,一自蘆包,以得出路。此二溪者,一向東南行,一向東北行,而再合流于官窯。自官窯起,復東北流,至于金利,又折而東南流,經過廣州之西關。自北江在西南下游淤塞之后,其淤塞點之上游一段,亦逐年變淺;現在三水縣城上游之處,亦僅深四五英尺。當北江水漲之時,常借岡根河即思賢滘以泄其水于西江。但若西江同時水漲,則北江之水無從得其出路,惟有停積,至高過蘆包上下游之基圍而后已。如是,自然基圍有數處被水沖決,水即橫流,而基圍所護之地域全區均受水災矣。欲治北江,須重開西南下面之北江正流,而將自清遠至海一段,一律浚深。幸而吾人改良廣州河汊之航行時,亦正有事于此項浚深,故一舉而可兩得也。
救治西江,須于其入海處橫琴與三灶兩島之間兩岸,各筑一堤,左長右短以范之。如是則將水流集中,以割此河床,使成深二十英尺以上之水道;如是則水深之齊一,可得而致。蓋自磨刀門以上,通沿廣州河汊之一段,西江平均有二十英尺至三十英尺之深也。如有全段一律之水深,以達于海,則下層水流將愈速,而洪水時泄去其水更速矣。除此浚深之工程以外,兩岸務須改歸齊整,令全河得一律之河闊;中流之暗礁及沙洲,均應除去。東江流域之受水災,不如西、北二江之深重。則整治此河,以供航行,即可得其救治,留俟該項論之。
第二
航行問題廣州河汊之航行問題,與三江相連,論此問題,須自西江始。往日西江流域與廣州間往來載貨,常經由三水與佛山,此路全長三十五英里。但自佛山水道由西南下游起淤塞之后,載貨船只須為大迂回:沿珠江而下以至虎門,轉向西北以入沙灣水道,又轉向東南入于潭洲水道,西入于大良水路,又南入于黃色水道自合成圍至鶯哥嘴及馬寧水路,于此始入西江。西北泝江以至三水西北江合流之處,此路全長九十五英里,比之舊路多六十英里。而廣州與西江流域之來往船只,其數甚多,現在廣州與近縣來往之小火輪有數千艘,其中有大半為載貨往來西江者。夫使廣州、三水間水道得其改良,則今之每船一往復須行九十五英里者,忽減而為三十五英里也,其所益之大,為何如哉!
在吾改良廣州通海路及港面之計劃,吾曾提議浚一深水道,自海至于黃埔,又由黃埔以至潭洲水道。今吾人更須將此水道延長,自潭洲水道合流點起,以至三水與西江合流之處。此水道至少須有二十英尺水深,以與西江在三水上游深水處相接。而北江自身,亦須保有與此同一之水深,至于三水上游若干里之處,所以便于該河上流既經改良之后大舶之航行也。為廣州河汊之航行以改良東江,吾人應將其出口之水流,集中于鹿步墟島上面之處與珠江合流之最右之一水道。此所以使水道加深,又使異日上流既經改良之日,廣州與東江地區路程更短也。
為航行計,廣州河汊更須有一改良,即開一直運河于廣州與江門之間,此所以使省城與四邑間之運輸得一捷徑也。此運河應先將陳村小河改直,達于紫泥,于是橫過潭洲水道,以入于順德小河。循此小河,以直角入于順德支流。由此處須鑿新運河一段,直至大良水道近容奇曲處竹林。又循此水道,通過黃水道,至匯流路南沙、小攬之間起鶯哥嘴至岡美之對岸為止。于此處須更鑿一段新運河,以通海洲小河,循古鎮水道,以達西江正流,橫過之以入于江門支流。此即為廣州、江門間直達之運河矣。欲更清晰了解廣州河漢之改良,可觀附圖第十四、第十五。
第三 填筑新地問題在廣州河汊,最有利之企業,為填筑新地。此項進行,已兆始于數百年前。于是其所增新地供農作之用者,歲逾百十頃。但前此所有填筑,僅由私人盡力經營,非有矩矱。于是有時私人經營,有阻塞航路、誘致洪水等等事情,危及公安;如在磨刀島上游之填筑工事,閉塞西江正流水路過半,其最著者也。論整治西江,吾意須將此新坦削去。為保護公安計,此河汊之填筑工作,必須歸之國家。而其利益,則須以償因航行及防水災而改良此水路系統之所費。現在可徐徐填筑之地區,面積極廣。在廣州河口左岸,可用之地有四十英方里,其右岸有一百四十英方里;在西江河口,東起澳門,西至銅鼓洲,可用之地約二百英方里。此三百八十英方里之中,四分一可于十年之內填筑成為新坦,即十年之內有九十五英方里之地可以填筑,變為耕地也。以一英方里當六百四十英畝、而一英畝當六畝計,九十五英方里將等于三十六萬四千八百畝。而中國此方可耕之地,通常不止值五十元一畝,假以平均五十元一畝算,則此三十六萬四千八百畝,已值一千八百二十四萬元矣。此大有助于償還此河汊為航行及防水災所為改良水路之費也。